“大牛股”高管配偶短线交易 上交所火速警示

财联社11月29日讯,近期的大牛股日出东方时任副总经理焦青太,因配偶短线交易,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今日稍早前,日出东方发布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配偶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焦青太的配偶孙克美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11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2024年2月6日,以3.82元/股的均价买入21,200股,成交金额80,984元。

2024年2月7日,以3.90元/股的均价买入28,200股,成交金额109,980元。

2024年6月6日,以3.72元/股的均价买入100,000股,成交金额372,000元。

2024年6月19日,以3.76元/股的均价买入88,700股,成交金额333,512元。

2024年11月7日,以6.52元/股的均价卖出49,400股,成交金额322,088元。

根据公告,孙克美在上述交易中盈利138,320元,截至公告披露日,仍持有公司188,700股股票。公司已按照法律规定,将孙克美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缴公司。

经调查了解,本次短线交易行为是孙克美女士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进行独立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其认为2024年11月7日卖出的股票是2024年2月买入的,系其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其未就上述交易向焦青太寻求任何意见或建议,上述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上述情况发生后,焦青太及其配偶进行了深刻反省,并表示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日出东方董事会也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宣导,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近亲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亲属行为的监督。

今日晚间,上交所火速对日出东方时任副总经理焦青太予以监管警示。上交所指出,公司时任副总经理焦青太之配偶在6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其所持公司股票,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4.1条、第3.4.11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上交所在文件中表示,经查明,2024年11月29日盘后,日出东方披露公告称,公司时任副总经理焦青太之配偶孙某美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11月7日期间,存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其中买入188,700股,金额705,512元;卖出49,400股,金额322,088元,短线交易49,400股,产生收益138,320元。截至前述公告披露日,相关收益已全额上缴公司。

上交所决定,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焦青太予以监管警示。

值得一提的是,日出东方近期股价走势极为强劲。在最近的20个交易日内,该股出现15个涨停板,截至今日收盘,日出东方涨停报收21.78元/股,股票价格相比本月初翻了4倍有余。

按今日收盘价计算,孙克美目前持有日出东方股票的市值为410.99万元。若加上此前交易中的盈利,孙克美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已超350万元。

此外,据上交所公告,本周对197起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对日出东方等严重异常波动股票以及上市初期的新股进行重点监控。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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